阿童三尺箠

出自:宋代·黄庭坚《题竹石牧牛》

拼音:[ā,ē][tóng][sān][chǐ,chě][chuí]

平仄:平平平仄平

野次小峥嵘,幽篁相倚绿。
阿童三尺箠,御此老觳觫。
石吾甚爱之,勿遣牛砺角。
牛砺角尚可,牛残斗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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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阿童】晋王浚的小字。
【三尺】1.古以三尺竹简书写法律条文,因以指法、法律:胆大泼天,目无三尺。 2.指剑:三尺青锋|手提三尺定山河。 3.童子,小儿:三尺童子|更难抛三尺啼娃。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阿】

阿【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何切,音娿。《爾雅·釋地》大陵曰阿。《玉篇》水岸也,邸也。《詩·小雅》菁菁者莪,在彼中阿。《傳》中阿,阿中也。

《大雅》有卷者阿。

《爾雅·釋地》偏高曰阿丘。《釋名》阿,荷也。如人擔荷物,一邊偏高也。《詩·鄘風》陟彼阿丘,言采其蝱。

《玉篇》倚也。阿衡,商官名。《書·太甲》不惠于阿衡。《傳》阿,倚。衡,平。

《史記·范睢傳》不離阿保之手。

《倉公傳》故濟北王阿母。《註》服虔云:乳母也。

《前漢·王莽傳》太阿右拂,大司空甄豐,少阿羲和,京兆尹劉歆。《註》皆官名。

《儀禮·士昏禮》賔升西階,當阿東面致命。《註》阿,棟也。今文阿爲庪。《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四阿重屋。《註》四阿,若今四柱。

《詩·小雅》隰桑有阿。《箋》枝條阿阿然長美。

《玉篇》比也,曲也。《左傳·昭二十年》阿下執事。《孟子》汙不至阿其所好。

《集韻》一曰慢應。

地名。《左傳·襄十四年》敗公徒于阿澤。《註》濟北東阿縣西南有大澤。《史記·李斯傳》阿縞之衣。《註》東阿縣,繒帛所出。《前漢·地理志》涿郡阿陵縣。

宮名。《史記·秦始皇紀》先作前殿阿房。《註》括地志云:秦阿房宮,亦曰阿城,在雍州長安縣。一云阿,近也,以其去咸陽近,故號阿房。

太阿,劒名。《戰國策》龍淵太阿。

鬼名。《莊子·達生篇》東北方之下者,陪阿鮭蠪躍之。《註》陪阿,狀如小兒,長尺四,黑衣,赤幘,大冠,帶劒持戟。

《淮南子·天文訓》天阿者,羣神之闕也。

月御曰纖阿。《司馬相如·子虛賦》纖阿爲御。

陽阿,古名俳,善歌者。《古詩》渡江采菱發陽阿。

姓。《官氏志》唐阿光進,明阿賢,本出阿伏氏。

《韻會小補》與呵通。《老子·道德經》唯之與阿,相去幾何。《註》唯與阿,遲速小異。

《集韻》倚可切,娿上聲。與猗同。柔貌。《詩·檜風》猗儺其枝。《釋文》猗,於可反。《集韻》猗,或作阿。

《韻會小補》音屋。《古詩》家中有阿誰。《木蘭詩》阿耶無大兒。《又》阿妹聞來。《世說新語》一門則有阿大中郞。

《字彙補》阿葛切,音遏。《釋典》有阿難。

【童】

童【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同。獨也。言童子未有室家者也。《增韻》十五以下謂之童子。《易·蒙卦》匪我求童蒙。《詩·衞風》童子佩觿。《穀梁傳·昭十九年》羈貫成童。《註》成童,八歲以上。

《增韻》女亦稱童子。《禮·記註》女子子在室,亦童子也。

邦君妻自稱之謙辭。《論語》夫人自稱曰小童。

牛羊之無角者曰童。《易·大畜》童牛之牿。《詩·大雅》俾出童羖。

《釋名》山無草木曰童,若童子未冠然。《莊子·徐無鬼》堯聞舜之賢,舉之童土之地。《註》童土,無草木地。

地名。《前漢·功臣表》童鄕侯鐘祖。

草名。《爾雅疏》寓木,一名宛童。

稂,一名童梁。

童童,盛貌。《蜀志》先主舍東南角桑樹童童,如小車蓋。

《篇海》男有罪爲奴曰童使。《易·旅卦》得童僕貞。《前漢·貨殖傳》童手指千。《註》童,奴婢也。《韻會補》童,奴也,幼也。今文僮幼字作童,童僕字作僮,相承失也。

姓。《急就篇註》顓頊子號老童,其後爲姓。《廣韻》漢有琅邪內史童仲玉。

《集韻》諸容切,音鐘。《公羊傳·桓十一年》公會宋公于夫童。《註》童,音鐘。左氏穀梁皆作鐘。

借作同。《列子·黃帝篇》狀與我童者,近而愛之。狀與我異者,疏而畏之。《註》童,同也。聲之譌也。

叶徒黃切。《韓愈·此日足可惜詩》驚波暗合沓,星宿爭翻芒。馬乏復悲鳴,左右泣僕童。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姓。明三成志。

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尺】

尺【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石切,音赤。《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大尺曰施。《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小爾雅》五尺謂之墨。《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法三尺,謂以三尺竹具,非也。

叶昌約切,音綽。《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韻會》通作赤。

【箠】

箠【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是爲切,音垂。竹名。《張衡·南都賦》其竹則篠簳、箛箠。

《廣韻》竹垂切《集韻》株垂切,又中葵切,音追。竹節也。

《廣韻》之累切《集韻》《韻會》主蘂切,音捶。擊馬策也。《史記·張耳陳餘傳》杖馬箠,下趙數十城。

《集韻》是棰切,音菙。義同。

笞法志》景帝中六年定箠令,笞者箠長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節。當笞者笞臋,毋得更人。畢一罪,乃更人。自是笞者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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