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
下【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丅遐上聲。在下之下,對上之稱。《易·乾·文言》本乎地者親下。
又《說文》底也。《玉篇》後也。
又賤也。
又《儀禮·士相見禮》始見于君,執摯至下。《鄭註》下謂君所。《賈疏》不言所而言下者。凡臣視袷已下,故言下也。
又《集韻》《韻會》亥駕切,遐去聲。《正韻》降也,自上而下也。《易·屯卦》以貴下賤。《詩序》君能下下。
又《爾雅·釋詁》下,落也。《郉疏》下者,自上而落也。草曰零,木曰落。
又去也。《周禮·夏官·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
又《韻補》叶後五切,音戶。《詩·召南》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與女叶。《吳棫曰》毛詩下字一十有七,陸德明皆此讀。《第·古音考》與吳同。
又叶胡佐切,音賀。《曹丕·寡婦賦》風至兮淸厲,隂雲曀兮雨未下。伏枕兮忘寐,逮乎朝兮起坐。
【马】
馬【亥集上】【馬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麻上聲。《說文》怒也,武也。象馬頭髦尾四足之形。《玉篇》黃帝臣相乗馬。馬,武獸也,怒也。《正韻》乗畜。生於午,稟火氣。火不能生木,故馬有肝無膽。膽,木之精氣也。木臓不足,故食其肝者死。《易·說卦傳》乾爲馬。《疏》乾象天,天行健,故爲馬。《春秋·說題辭》地精爲馬。《春秋·考异記》地生月精爲馬。月數十二,故馬十二月而生。《周禮·夏官·馬質》掌質馬,馬量三物,一曰戎馬二曰田馬三曰駑馬,皆有物賈。
又《校人》掌王馬,辨六馬之屬。凡大祭祀,朝觐,會同,毛馬而頒之。凡軍事,物馬而頒之。註:毛馬齊其色。物馬齊其力。
又《趣馬》掌贊正良馬。
又《巫馬》掌養疾馬而乗治之,相醫而藥攻馬疾。
又《廋人》掌十二閑之政敎以阜馬。《圉人》掌芻牧以役圉師。
又司馬,官名。《周禮·夏官·大司馬註》謂總武事也。
又《淸夜錄》漢制,卿駟馬右騑。《前漢·東方朔傳》太守,駟馬駕車,一馬行春。《衞宏·輿服志》諸侯四馬,駙以一馬。《南史·柳元策傳》兄弟五人,爲太守。時人語曰:柳氏門庭,五馬逶迤。《正字通》故今太守稱五馬大夫。
又田野浮氣曰野馬。《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日光也。一曰遊絲水氣。
又陽馬。《何晏·景福殿賦》承以陽馬,接以圓方。《註》陽馬,屋四角引出承短椽者,連接或圓或方也。
又投壺勝算曰馬。《禮·投壺》爲勝者立馬,一馬從二馬,三馬旣立,請慶多馬。《註》立馬者,取算以爲馬,表其勝之數也。謂算爲馬者,馬爲威武之用,投壺及射,皆以習武也。
又《字彙補》打馬,彈碁類也。朱李易安有打馬圖。
又地名。馬陘,齊邑。馬陵,鄭地。見《左傳》。
又天馬,獸名。有翼能飛。
又竈馬,蟲名。《酉陽雜俎》狀似促織,好穴竈旁。今俗呼竈雞。
又馬勃,草名。《正字通》生濕地腐木上,一名馬疕。韓愈所云牛溲馬勃,兼收蓄是也。
又海馬,魚名。牙骨堅瑩,文理細如絲,可制爲器。
又姓。《姓苑》本伯益之後,趙奢封馬服君,遂氏焉。
又司馬、巫馬、乗馬,皆複姓。《前漢·溝洫志》諫大夫乗馬延年。《孟康曰》乗馬,姓也。
又《風俗通》有白馬氏。
又馬流。《兪益期曰》馬援立銅柱,岸北有遺兵,居壽冷岸,南對銅柱,悉姓馬,號曰馬流。《方隅勝略》謂馬人散處南海,謂之馬流。《韓愈詩》衙時龍戸集,上日馬人來。《註》卽馬流也。一作馬留。
又門名。《前漢·項籍傳註》宮垣內兵衞所在,四面皆有司馬,以主事,故總稱司馬門。
又《公孫弘傳註》武帝時,相馬者東門京作銅馬法,立於魯般門外,更名金馬門。
又亭名。謝靈運爲永嘉太守,以五馬自隨,立五馬亭。
又《集韻》滿補切,音姥。義同。《前漢·石慶傳》馬字與尾當五。《師古曰》馬字,下曲者尾,幷四點爲足,凡五。
【纳】
納【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奴答切《集韻》諾答切,音衲。《說文》絲濕納納也。
又《博雅》入也。《釋名》納,弭也。弭之兩致之言也。《書·堯典》寅餞納日。《傳》餞,送也。日入言送。
又《舜典》納于百揆。
又夙夜出納,朕命惟允。
又《禹貢》百里賦納總,二百里納銍,三百里納秸。
又《儀禮·旣夕禮》屨外納。《註》納,收餘也。
又《禮·曲禮》納女于天子。《註》納女,猶致女也。
又《禮·雜記》納幣一束。《註》納,徵也。
又姓。《廣韻》出《何氏姓苑》。
又與內同。《周禮·春官·鐘師》納夏。《註》故書納爲內。
又《玉篇》或作衲、靹。《篇海》補綴也。
又與軜同。《荀子·正論篇》三公奉軛持納。
【屦】
屨【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九遇切《集韻》《韻會》俱遇切《正韻》居御切,音句。《說文》履也。从履省,婁聲。
又鞮也。《徐曰》鞮,革履也。《釋名》屨,拘也,所以拘足也。《周禮·天官》屨人掌王及后之服屨。《註》複下曰舄,禪下曰屨。《疏》複下謂重底,禪下謂禪底也。《儀禮·士喪禮》夏葛屨,冬白屨。《禮·曲禮》侍坐於長者,屨不上於堂。
又《增韻》同鞻。《周禮》有鞮鞻氏。
【踵】
踵【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歱《唐韻》之隴切《集韻》《韻會》主勇切,。《禮·曲禮》車輪曳踵。《疏》踵,脚後也。《左傳·昭二十四年》吳踵楚。《註》躡楚踵跡。《莊子·讓王篇》納履而踵決。《淮南子·地形訓》北有跂踵民。《註》跂踵,踵不至地,以五指行。
又《孟子》踵門而告文公。《趙岐註》踵,至也。
又因也。《前漢·法志》踵秦而置材官於郡國。《註》踵,因也。
又接也。《前漢·霍去病傳》踵軍數十萬。《註》踵,接也。
又頻也。《莊子·德充符》踵見仲尼。《註》踵,頻也。
又繼也。《屈原·離騷》及前王之踵武。《註》踵,繼也。
又《集韻》朱用切,音種。躘踵,不能行貌。或作偅。跂字原从足从攴作。
【亦】
亦【子集上】【亠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睪。總也,又也。
又傍及之詞。
又姓。宋開禧進士亦尚節,明參將亦孔昭。
又同奕。《詩·周頌》亦服爾耕。《箋》亦,大也。《正義》亦奕義通。亦本作與掖同。《詩·衡門序》誘掖其君。《釋文》《石經》作亦。亦,古掖字也,左右肘脅之閒曰掖。後从肉作腋。
【决】
决【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玉篇》俗決字。(決)《廣韻》《集韻》《韻會》古穴切,音玦。水名。《水經》決水,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注》俗名爲檀山峴,蓋大別之異名也。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西北流逕蓼縣故城,灌水注之,故地理志曰:決水北注蓼入灌,灌水於蓼亦入決。
又決決,北方水名。《山海經》龍侯之山,決決之水出焉,東流注于河。
又行流也。《管子·君臣下篇》決之則行,塞之則止。《左傳·襄三十一年》不如小決使道。
又斷也,判也。《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疎,決嫌疑。
又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以齒斷物亦曰決。《禮·曲禮》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銳喙決吻。《疏》鳥乃喙長,決物食之時,以其近喙本決,故云決吻。決如字。
又烏穴反。
又開也。《儀禮·鄕射禮》袒決遂。《註》決猶闓也。以象骨爲之,著右大擘指,以鈎絃闓體也。闓音開。《詩·小雅》決拾旣佽。
又絕也,與訣同。《前漢·蘇武傳》李陵與蘇武決去。《註》決,別也。
又決曹,官名。主罪法者。《後漢·黃昌傳》習文法,仕郡爲決曹。
又《廣韻》《集韻》《正韻》。
又《集韻》苦穴切,音闋。與缺同。或从血作也。
又涓惠切,音桂。疾貌。《莊子·齊物論》麋鹿見之而決驟。《註》決,徐邈讀古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