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取狂与狷

出自:清代·郑孝胥《赠丁叔珩》

拼音:[jiān][qǔ][kuáng][yǔ,yù,yú][juàn]

平仄:平仄平平仄

吾尝语忍盦,知德诚已鲜。
奇才世岂绝,平日故难辨。
交游虽甚盛,往往致不满。
所忧乏藻鉴,妄意丈夫浅。
固当勤物色,兼取狂与狷
忍盦领吾语,俄作风雨散。
堂堂入泉下,怀此竟未展。
去国才五年,世事凡几变。
匹夫亦何有,盈抱但孤愤。
北行心久绝,此举良可哂。
更持沟壑身,来看风轮转。
九门詄荡荡,惊鸟纷渐返。
故人那得见,酸楚眶屡泫。
时贤如众星,残夜见复隐。
芒寒而色正,丁沈长照眼。
惟君秉贞刚,爱国出诚恳。
圣明信所学,温旨促编纂。
尚书敬风采,传语戒肥遁。
名高心益虚,志猛气殊稳。
吁嗟才实难,诸子皆万选。
自馀斗筲辈,偻指何足算。
奈何吾所知,遂亦世所罕。
回思往时语,奢愿付迂诞。
劝君益厉操,期以振选愞。
勿云幸直寻,枉尺已深损。
中年见匪易,暂聚意弥款。
相规吾分尔,知君终不尽。

查看原文

字义

【兼】

兼【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縑。《說文》幷也。从手禾。兼持二禾也。《徐曰》會意。秉持一禾,兼持二禾。可兼持者,莫若禾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前漢·王莽傳》縣宰缺者,數年守兼。《註》師古曰:不拜正官,令人守兼也。

姓。《韻會》衞公子兼之後。

【取】

取【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狂】

狂【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軖。《廣韻》病也。心不能審得失之地。則謂之狂。《書·微子》我其發出狂。《疏》狂生於心,而出於外。應璩詩云:積念發狂癡,此其事也。

《書·洪範》曰狂恆風若。《疏》鄭康成以狂爲倨慢,以對不敬,故爲慢也。

《集韻》一曰躁也。《詩·鄘風》衆穉且狂。《傳》是乃衆幼穉且狂,進取一槩之義。《疏》論語云:狂者進取,仰法古例,不顧時俗,是進取一槩之義。《論語》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蕩。

《詩·鄭風》不見子都,乃見狂且。《傳》狂,狂人也。《疏》都是美好,狂是醜惡。

鳥名。《爾雅·釋鳥》狂,茅鴟。《註》今鶂鴟也。似鷹而白。《疏》茅鴟一名狂。◎按廣韻作鵟。

《爾雅·釋鳥》狂,㝱鳥。《疏》㝱鳥一名狂。《山海經》栗廣之野,有五彩之鳥,有冠,名曰狂鳥。〇按集韻作鵟。亦作。

山水名。《山海經》狂山無草木,冬夏有雪,狂水出焉,西流,注于浮水。

大之山,狂水出焉,西南流,注于伊水。《註》國名記云:狂水逕綸氏城,在今南陽。

《集韻》本作。

《廣韻》《正韻》渠放切《集韻》具放切,音誆。《廣韻》狂,輒爲也。

《集韻》古况切,音誑。惑也。

《集韻》局縛切,音戄。狂狂,犬走貌。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狷】

狷【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古縣切《韻會》規縣切,音絹。《說文》褊急也。从犬,肙聲。《集韻》有所不爲也。《論語》狷者,有所不爲也。《晉語》小心狷介,不敢行也。《後漢·隂興傳》豐亦狷急。《註》狷,疾也。

《廣韻》《正韻》吉掾切《集韻》規掾切,音睊。

《集韻》《韻會》同。

《集韻》圭懸切,音涓。亦有所不爲也。

《玉篇》疑猶豫也。◎按廣韻集韻書作狷。狷字从䏍作。《字彙》俗猨字。狷原字从䏍,不从肙。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