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ì][shuǐ][zì][yǒu,yòu][lán]
平仄:仄仄仄仄平
名刹来何方,幻迹飞青天。
天光照岩洞,闪烁云霞间。
云霞散倏忽,上与苍穹连。
空山无人迹,高鸟暮独还。
和光本无路,逝水自有澜。
仲尼久不作,此意谁与言。
【逝水】1.指一去不返的流水。 2.比喻流逝的光阴。
【逝】
逝【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時制切,音誓。《說文》往也。《增韻》行也,去也。《詩·魏風》逝將去女。《楚辭·九歌》將騰駕兮偕逝。
又《正韻》亡也。《前漢·司馬遷傳》長逝者魂魄。
又發語辭。《詩·邶風》逝不古處。《集韻》或作遞。
又《集韻》征例切,音制。義同。或作遰。
又叶之列切,音折。《詩·大雅》言不可逝。叶上舌字。
又叶食列切,音設。《江淹·傷友賦》魂綿昧其若絕,泣縈盈其如潔。嗟妙賞之不留,歎知音之已逝。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自】
自【未集下】【自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
又《玉篇》率也。
又《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
又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
又《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又《五音集韻》古文鼻字。註詳部首。◎按說文作鼻本字。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澜】
瀾【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7画
《唐韻》洛干切《集韻》《韻會》郞干切,音蘭。大波也。《爾雅·釋水》大波爲瀾。《註》瀾,言渙瀾也。《釋名》瀾,連也。言波體轉流,相連及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郞旰切,音爛。義同。
又瀾漫,淋漓貌。一曰分散也。《王褒·洞簫賦》㴖恅瀾漫。
又瀾汗,長貌。《木華·海賦》洪濤瀾汗。
又米汁也。《周禮·地官·稾人註》潘瀾戔餘,不可褻也。《禮·內則註》爛,力旦反。或作灡。
又《韻補》叶陵延切,音連。《陸機·文賦》或因枝以振葉,或沿波而討源,或虎變而獸擾,或龍見而鳥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