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á][móu][guì][miào][suàn]
平仄:平平仄仄仄
严秋朔气至,敌骑寇边城。
军符星流急,中夜起徵兵。
鱼丽按图列,龙韬应机呈。
前军白刃交,格斗声鏦铮。
控弦若满月,飞镝竞先鸣。
流血原草赤,填尸坑谷平。
洗兵下陇水,献捷奏承明。
天威赫神武,戎狄震且惊。
孰知折冲略,乃由一书生。
伐谋贵庙算,匪在多战争。
【伐谋】破坏敌方施展的谋略。一说以谋略战胜敌人。
【庙算】1.亦作"庙筭"。 2.朝廷或帝王对战事进行的谋划。
【伐】
伐【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房越切,音罰。征伐。《詩·小雅》薄伐玁狁。《周禮·夏官》大司馬以九伐之灋正邦國。《左傳·莊二十九年》凡師有鐘鼓曰伐,無曰侵。
又《小爾雅》伐,美也。
又伐閱,與閥閱同。《史記·功臣侯表》古者人臣功有五等,明其功曰伐,積日曰閱。《左傳·莊二十八年》且旌君伐。《註》伐,功也。
又自稱其功曰伐。《老子·道德經》不自伐,故有功。
又斫木也。《詩·周南》伐其條枚。
又考擊鐘鼓也。《禮·郊特牲》孔子曰:二日伐鼓何居。
又攻殺擊刺也。《書·牧誓》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註》少不下四五,多不過六七而齊,所以戒其貪殺也。
又兵器。《詩·秦風》蒙伐有苑。《註》蒙,雜文。伐,干也。亦作瞂。
又星名。《周禮·冬官考工記》熊旗六斿。以象伐也。《註》熊虎爲旗,師都之所建,伐屬白虎宿,與參連體而六星。
又與垡同。《周禮·冬官考工記》一耦之伐。《疏》畎上高土謂之伐。
又叶許竭切,音歇。《詩·商頌》韋顧旣伐。叶上截下桀。
又叶扶廢切,音吠。《徐幹·西征賦》奉明辟之渥德,與游軫而西伐。過京邑以釋駕,觀帝居之舊制。伐字从人从戈,戍字亦从人从戈。《留靑日札》人坐臥則爲戍守,人立行則爲征伐。
【谋】
謀【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牟。《說文》慮難曰謀。《爾雅·釋言》心也。《註》謀慮以心。《廣雅》議也。《玉篇》計也。《字彙》咨難慮患曰謀。《易·訟卦》君子以作事謀始。《疏》凡欲興作其事,必先謀慮其始。《書·洪範》聰作謀。《傳》度也。《詩·小雅》周爰咨謀。《傳》咨事之難易爲謀。《左傳·宣十四年》貪必謀人。《疏》計謀也。
又《襄四年》咨難爲謀。《註》問患難也。《前漢·藝文志》權謀者,以正守國,以奇用兵。《晉書·法志》二人對議謂之謀。
又謀面。《書·立政》謀面用丕訓德。《傳》謀面者,謀人之面貌也。
又謀主。《左傳·昭九年》民人之有謀主也。《註》民人謀主,宗族之師長。
又菜名。《本草綱目》蒔蘿,一名慈謀勒。李時珍曰:番言也。
又樂名。《周禮·春官·大司樂疏》《孝經緯》云:神農之樂曰《下謀》。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諸謀克,从五品,掌撫輯軍戸,訓練武藝。
又姓。《風俗通》周卿士蔡公謀父之後,以字爲氏。
又通作規。詳規字註。
又叶謨悲切,音眉。《詩·衞風》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卽我謀。
又叶莫徒切,音模。《詩·小雅》民雖靡膴,或哲或謀。《註》膴音呼。
又叶况于切,音吁。《焦氏·易林》公淺愚,不受深謀。
又叶滿補切,音母。《詩·小雅》彼譖人者,誰適與謀。取彼譖人,投畀豺虎。
又叶莫故切,音暮。《傅鶉觚·馬皇后贊》作后作母,帝諮厥謀。國賴內訓,家應顯祚。
【贵】
貴【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貴賤位矣。《書•旅獒》不貴異物,賤用物。
又《玉篇》高也,尊也。《易•繫辭》崇高莫大乎富貴。《周禮•天官•大宰》以八統詔王馭萬民,六曰尊貴。
又《禮•祭儀》昔者有虞氏貴德而尚齒。《註》貴謂燕賜有加於諸臣也。
又《孟子》用下敬上,謂之貴貴。
又欲也。《戰國策》貴合於秦以伐齊。《註》貴,猶欲也。
又《玉篇》多價也。《前漢•食貨志》器苦惡賈貴。
又《釋名》貴,歸也,物所歸仰也。
又姓。《風俗通》廬江太守貴遷。
又州名。《韻會》春秋駱越地,隋鬰州,唐攺貴州。
【庙】
庙【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字彙》俗廟字。(廟)〔古文〕庿《唐韻》《廣韻》《韻會》《正韻》眉召切,苗去聲。《說文》尊先祖貌也。《古今注》廟者,貌也,所以仿佛先人之形容也。《釋名》先祖形貌所在也。《玉篇》宗廟也。《爾雅·釋宮》室有東西廂曰廟。《註》夾室前堂。《疏》凡大室有東西廂夾室及前堂有序牆者曰廟。
又《六書故》宮前曰廟,後曰寢。今王宮之前殿,士大夫之廳事,是也。虞箴曰:民有寢廟。傳曰:夫鼠不穴寢廟,畏人故也。猶後世言廟朝,廟堂也。《文中子·禮學篇》山澤有廊廟之志。
又凡祠外神者亦曰廟。《史記·封禪書》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上,言長安東北有神氣,成五采,於是作渭陽五帝廟。
【算】
算【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蘇管切《集韻》《韻會》《正韻》損管切,音篹。《海篇》酸上聲。《廣韻》物數也。《儀禮·鄕飮酒禮》無算爵,無算樂。《註》算,數也。賔主燕飮,爵行無數,醉而止也。燕樂亦無數,或閒或合,盡歡而止也。《前漢·景帝紀》後二年詔曰:今訾算十以上廼得官,廉士算不必衆,有市籍不得官,無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職,貪夫長利。《註》應劭曰:古者疾吏之貪,衣食足,知榮辱,限訾十算廼得爲吏。十算,十萬也。賈人有財,不得爲吏,廉士無訾又不得官,故減訾四算得官矣。師古曰:訾與貲同。
又《集韻》緒纂切,又須兗切,音選。義同。
又竹器。《史記·鄭莊傳》其餽遺人不過算器食。《註》徐廣曰:算,竹器。
又《集韻》《正韻》蘇貫切,音蒜。計歷數者也。《世本》黃帝時隷首作算數。《前漢·律歷志》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爲一握。徑象乾律黃鐘之一,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
又《藝文志》曆家有《許商算術》二十六卷,《杜忠算術》十六卷。《後漢·馬嚴傳註》《劉·九章算術》:方田第一,粟米第二,差分第三,少廣第四,商功第五,均輸第六,盈不足第七,方程第八,句股第九。
又投壷較射,數勝負之籌曰算。《儀禮·鄕射禮》一人執算以從之。《周禮·春官》《太史》:凡射事,飾中舍算。《註》謂設算於中,以待射時而取之,中則釋之。《禮·投壷》二算爲純,一算爲奇。《註》純,全也。二算合爲一,全也。一算謂不滿純者。算之多少視坐上之人數,每人四矢,亦四算也。
又籌畫也。《揚子·法言》爲國不廸其法,望其效,譬諸算乎。《註》欲治而不用先王之法,猶無財運算,無益于富也。
又智也。《列子·力命篇》自長非所增,自短非所損,算之所亡若何。《註》算,猶智也。
又與筴同。《儀禮·旣夕》主人之史請讀賵執算。《註》古文算皆爲筴。
又叶音訕。《陸機·擬良宴詩》四座咸同志,羽觴不可算。高談一何綺,蔚若朝霞爛。《集韻》或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