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淮南桂可攀

出自:明代·欧大任《送余太史还朝》

拼音:[zhī,zhǐ][yǒu,yòu][huái][nán,nā][guì][kě,kè][pān]

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

千里趋还供奉班,御炉烟里觐龙颜。
紬书东观秋槐里,劝讲西清昼漏间。
几奏登歌归乐府,何年史记托名山。
柏梁盛事空相忆,只有淮南桂可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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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只有】1.唯有,仅有。 2.连词。表示必需的条件,现代汉语中下文多与"才"或"方"呼应。
【淮南】指淮河以南、长江以北的地区,特指安徽的中部。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只】

只【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音紙。《說文》語已詞也。《詩·鄘風》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左傳·襄二十七年》諸侯歸晉之德只。

《詩·王風》其樂只且。《箋》言其自樂此而已。

《小雅》樂只君子。《箋》只之言是也。

姓。《正字通》明有只好仁。

《廣韻》《集韻》章移切《韻會》支移切,音支。《廣韻》專辭。

《五音集韻》之日切,音質。本之爾切,無質音,今讀若質,俗音新增。

《韻會小補》章忍切,音軫,引集韻云:只通作軹,莊子大宗師,而奚來爲軹。○按《集韻》軹註,無只通作軹之明文,雖字義相同,實非一字,《韻會》小補非。

《楊氏轉註古音》引《楚辭》大招,白日昭只。只讀作馨,語餘聲。本作。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淮】

淮【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戸乖切《集韻》《韻會》乎乖切,音懷。水名。《說文》水出南陽平氏桐柏大復山,東南入海。《風俗通·山澤篇》淮,均也。均其務也。《春秋·說題辭》淮者,均其勢也。《釋名》淮,圍也。圍繞揚州分界,東至於海也。《周禮·夏官·職方氏》靑州,其川淮泗。《書·禹貢》導淮自桐柏。

水出漢中。《前漢·地理志》漢中郡房陵縣淮山,淮水所出。

淮安,郡名。《廣輿記》秦屬九江郡,曰淮隂。漢曰臨淮,晉曰山陽,隋唐曰楚州,宋曰淮安。

《韻補》叶胡隈切,音回。《左傳·昭十二年》有酒如淮,有肉如坻。寡君中此,爲諸侯師。一說淮讀爲濰叶韻。

叶虛欺切,音熙。《顏延之詩》惜無爵雉化,何用充江淮。去國還故里,迷門樹蓬藜。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桂】

桂【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古惠切《集韻》《韻會》涓惠切《正韻》居胃切,音昋。《說文》江南木,百藥之長。《禮·檀弓》草木之滋,薑桂之謂也。《本草圖經》桂有三種:菌桂生交趾山谷,牡桂生南海山谷,桂生桂陽。《爾雅·釋木》梫,木桂。《蘇恭云》牡桂卽木桂也。《離騷經》雜申椒與菌桂。

《陶弘景·別錄》單名桂者,恐或是牡桂,人多呼丹桂,正謂皮赤爾。《淮南·招隱士》桂樹叢生兮山之幽。

桂林,郡名。《史記·武帝紀》南取百越之地,以爲桂林、象郡。

姓。《姓苑》漢末,陽城炅橫四子避難,一居幽州,姓桂。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攀】

攀【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普班切《集韻》《韻會》《正韻》披班切,盼平聲。引也。《晉語》攀輦卽利而舍。

自下援上也。《莊子·馬蹄篇》鳥鵲之巢,可攀援而闚。《崔駰·達旨》攀台階闚紫闥。或作扳。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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