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士其可忘

出自:宋代·李处权《召伯祠》

拼音:[xià][shì][qí,jī][kě,kè][wàng]

平仄:仄仄平仄仄

我行出陜右,来升召公堂。
叹公不可作,祗令吾道伤。
优哉听讼日,斯民歌乐康。
善教被南国,美荫馀甘棠。
惟公与周公,左右相成王。
孰知二公心,千载惟苍苍。
人不学二南,其蔽犹面墙。
先圣垂此言,下士其可忘
太史述世家,源深者流长。
公泽亦至今,风烈殊未央。
再拜仰公像,冠佩犹煌煌。
徘徊不能去,泪落征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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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下士】1.官名。古代天子﹑诸侯都设有士,分上士﹑中士﹑下士。秦以后亦沿用。 2.今用作军衔﹐为军士的最低一级。 3.才德差的人。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下】

下【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丅遐上聲。在下之下,對上之稱。《易·乾·文言》本乎地者親下。

《說文》底也。《玉篇》後也。

賤也。

《儀禮·士相見禮》始見于君,執摯至下。《鄭註》下謂君所。《賈疏》不言所而言下者。凡臣視袷已下,故言下也。

《集韻》《韻會》亥駕切,遐去聲。《正韻》降也,自上而下也。《易·屯卦》以貴下賤。《詩序》君能下下。

《爾雅·釋詁》下,落也。《郉疏》下者,自上而落也。草曰零,木曰落。

去也。《周禮·夏官·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

《韻補》叶後五切,音戶。《詩·召南》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與女叶。《吳棫曰》毛詩下字一十有七,陸德明皆此讀。《第·古音考》與吳同。

叶胡佐切,音賀。《曹丕·寡婦賦》風至兮淸厲,隂雲曀兮雨未下。伏枕兮忘寐,逮乎朝兮起坐。

【士】

士【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鉏里切,音仕。四民士爲首。《詩·大雅》譽髦斯士。《禮·王制》命鄕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升之學,曰俊士。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鄕,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升之司馬,曰進士。

官總名。《書·立政》庶常吉士。《禮·王制》天子之元士,諸侯之上士,中士,下士。

《孔安國曰》士,理官也,欲得其曲直之理也。《書·舜典》帝曰:臯陶,汝作士。《左傳·僖二十八年》士榮爲大士。

漢制,嘗爵爲公侯奪免者,曰公士。

《前漢·鄒陽傳》武力鼎士。《註》能舉鼎者。

《前漢·李尋傳》拔擢天士。《註》能知天道者。

《後漢·李業傳》王莽以業爲酒士。《註》時官酤酒,故置酒士。

侍從之士。《通鑑》唐杜如晦等十八學士,時謂之登瀛州。

士卒。《左傳·丘甲註》革車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家語》孔子之宋,匡人以。甲士圍之。

男子通稱。《詩·周頌》有依其士。

女之有士行者曰女士。《詩·大雅》釐我女士。

《管子·牧民篇》有士經。《註》士,事也。經,常也。

《梵書》釋子勤佛行者曰德士,無上士。

俗塐神像曰木居士。《韓愈詩》偶然題作木居士,便有無窮求福人。

《山海經》大荒西有國,名淑士。

士鄕。《後漢·鄭傳》昔齊置士鄕。《註》管仲相桓公,制國爲二十一鄕,工商之鄕六,士鄕十五。

縣名,勇士縣,屬天水郡,見《後漢·西羌傳》。

姓。陶唐之苗裔士蔿之後,爲士氏,見《統譜》。

複姓,漢士孫瑞,扶風人。

與事通。《書·洛誥》見士于周。《註》悉來赴役也。《詩·豳風》勿士銜枚。《註》自今可勿爲行銜枚之事。

叶主矩切,音雨。《詩·大雅》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叶下父。父,音甫。《說文》士,事也。數始于一,終于十,从一从十。《集韻》本作。

與仕通。

【其】

其【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

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

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

《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

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

山名。《前漢·武帝紀》四月,幸不其。《註》其音基,山名。《廣韻》在琅邪。

地名。《韻會》祝其,卽夾谷也。

《集韻》《韻會》居吏切。《正韻》吉器切,音寄。《韻會》語已辭。《詩·檜風》彼其之子。通作記。《禮·表記》引《詩》彼記之子。

通已。《左傳·襄二十七年》引《詩》彼己之子。

《韻會》或作忌。《詩·鄭風》叔善射忌。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忘】

忘【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集韻》《韻會》武方切《正韻》無方切,音亡。《說文》不識也。《增韻》忽也。

遺也。《書·微子之命》予嘉乃德,曰篤不忘。謂不遺也。

《儀禮·士冠禮》壽考不忘。《註》長有令名,不忽然而遽盡也。

善忘,病也。《莊子·達生篇》氣下而不上,則使人善忘。

坐忘,無思慮也。《莊子·大宗師》回坐忘。

《廣韻》《正韻》巫放切《集韻》《韻會》無放切,音妄。《韻會》棄忘也。《增韻》遺忘也。《周禮·地官·司刺》三宥,一曰遺忘。

志不在也。《左傳·隱七年》鄭伯盟,歃如忘。《註》志不在于歃血也。

《韓愈·別竇司直詩》中盤進橙栗,投擲傾脯醬。歡窮悲心生,婉戀不能忘。《說文》从心从亡。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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