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
泪【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字彙》與淚同。(淚)《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遂切,音類。目液也。《本草》淚者,肝之液。《譚子化書珠玉篇》悲則雨淚。
又《集韻》劣戌切,音律。義同。
又《集韻》《韻會》郞計切《正韻》力霽切,音麗。疾流貌。《張衡·南都賦》漻淚淢汨。《註》引淮南子,水淚破舟。○按《淮南子·主術訓》本作戾。淚與戾古通。
又《集韻》力結切,音捩。義同。
又淒淚,寒涼貌。《前漢·武帝賦》秋氣憯以淒淚。亦作戾。
【眼】
眼【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顏上聲。《說文》目也。《靈樞經·大惑論》五藏六府之精氣,皆上注于目,爲之精。精之窠爲眼,骨之精爲童子,筋之精爲黑眼,氣之精爲白眼,故童子黑眼法于隂,白眼赤衇法于陽。《釋名》限也。瞳子限限而出也。《易·說卦》巽其於人也,爲多白眼。《史記·孔子世家》眼如望羊。《晉書·阮籍傳》籍能爲靑白眼。《南史·陶弘景傳》仙書云:眼方者壽千歲。弘景末年,一眼有時而方。
又馬有夜眼。《本草綱目》馬夜眼在馬足膝上,有此能夜行。
又果名。《嵆含·草木狀》南方之果,珍異者有龍眼。
又香名。《洪芻香譜》白眼,香黃熟之別名。
又彪眼泉,地名。見《北史·常景傳》。
又姓。見《姓苑》。
又《集韻》《韻會》《正韻》魚懇切,垠上聲。《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望其轂欲其眼也。《註》眼出大貌。一曰突出貌。鄭康成讀。
又叶五建切,言去聲。《謝靈運·斤竹㵎詩》企石挹飛泉,攀林摘葉卷。想見山阿人,薜蘿若在眼。
又叶伊甸切,音宴。《蘇轍·雪詩》終勝溪嶂長熏眼,典衣共子成高讌。《說文》本作。
【模】
模【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正韻》莫胡切,音謨。《說文》法也。《徐曰》以木爲規模也。《廣韻》又形也。
又《集韻》《韻會》詩》拳科倒薤形模奇。
又作摹、橅。《史記·漢高紀》其規摹弘遠矣。《前漢·韋元成傳》其規橅可見,音義同。
又木名。《淮南子·草木譜》模木生周公塚上,其葉春靑,夏赤,秋白,冬黑,以色得其正也。
【糊】
糊【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戸吳切《集韻》《韻會》《正韻》洪孤切,音胡。《說文》黏也。
又《篇海》煑米及麫爲粥。《宋正考父鼎銘》饘于是,粥于是,以糊余口。
又模糊,漫貌。《杜甫詩》駞背錦模糊。
又《字彙補》許骨切,音忽。《金壷字考》糊塗,音忽突。《說文》本作。
又作䉿、。
【血】
血【申集下】【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呼決切,音泬。《類篇》祭所薦牲血。从皿,一,象血形。《釋名》血,濊也,出于肉,流而濊濊也。《關尹子·四符篇》一爲父,故受氣于父,氣爲水。二爲母,故受血于母,血爲火。《易·說卦傳》坎爲血卦。《疏》取其人之有血,猶地有水也。《禮·中庸》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
又《大戴禮》血者猶血。《註》血,憂色也。
又《山海經》兪者之山有木曰白咎,可以血玉。《註》謂染玉可以作光彩。
又《詩·鄭風·茹藘疏》陸璣云:茹藘,一名地血。
又《韻補》胡桂切,叶音惠。《劉向·九歎》晉申生之離讒兮,荆和氏之泣血,吳子胥之抉眼兮,王子比干之橫廢。
又《毛詩古音攷》音綌,鼠思泣血,無言不疾。《宋玉·高唐賦》弭節奄忽,蹄足灑血。舉功先得,獲車已實。
【蒙】
蒙【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莫紅切《集韻》謨蓬切,音濛。《爾雅·釋草》蒙,王女也。《註》女蘿別名。
又《詩傳》唐蒙,菜名。
又大蒙,藥名。《管子·地員篇》羣藥安生,小辛大蒙。
又《易疏》蒙者,微昧闇弱之名。《書·洪範傳》蒙,隂闇也。
又《左傳·昭元年》又使圍蒙其先君。《註》欺也。
又《左傳·昭十三年》晉人執季孫意如,以幕蒙之。《註》裹也。
又《前漢·宣帝紀》雖有患禍,猶蒙死而存之。《註》冒也。
又《書·伊訓》具訓于蒙士。《疏》謂蒙稚,小之稱。
又《詩·秦風》蒙伐有苑。《傳》蒙,討羽也。《箋》畫雜羽之文于伐。
又縣名。《史記·老莊列傳》莊子者,蒙人也。《註》地理志,蒙縣屬梁國。
又山名。《書·禹貢》蒙羽其藝。《疏》蒙山在泰山蒙隂縣西南。《又》蔡蒙旅平。《註》蒙山在蜀郡靑衣縣。
又水名。《楚辭·天問》出自湯谷,次于蒙汜。《註》暮入西極蒙水之涯也。
又門名。《左傳·襄二十七年》宋公及諸侯之大夫盟于蒙門之外。《註》宋城門。
又姓。《風俗通》東蒙主以蒙山爲氏,秦有將軍蒙驁。
又《韻會》母總切,音懵。《柳宗元文》鴟夷蒙鴻。《註》二字俱上聲。
又《韻補》叶莫江切,音尨。《詩》狐裘蒙茸。徐邈讀爲厖。《陳琳·大荒賦》帝告我以至順兮,重訊我以童蒙。義混合于宣尼兮,理齊歸于文王。
又莫鳳切,音孟。與雺同。《漢書》引《易》傳:有蛻蒙霿,上下合也。
【指】
指【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
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又《增韻》指麾也。《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註》指事使人也。《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又直指,官名。《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又與旨恉通。意向也。《書·盤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苟合。《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又歸趣也。《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又美也。《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集韻》或从月作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