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ī,xī][xī][měi][fēi][suǒ]
平仄:平平仄平仄
瑶台双灵鸟,文采何葳蕤。
萧韶感清梦,飞下丹山陲。
鸣声殷笙磬,群喙徒哑咿。
鹓鸿苦相妒,况此鸦与䲭。
栖息每非所,羽毛日摧萎。
愿言共高举,结巢碧梧枝。
养此五采翎,远彼百鸟嗤。
出自:明代·何乔新《斋居对雨怀惟孝 其二》
拼音:[qī,xī][xī][měi][fēi][suǒ]
平仄:平平仄平仄
瑶台双灵鸟,文采何葳蕤。
萧韶感清梦,飞下丹山陲。
鸣声殷笙磬,群喙徒哑咿。
鹓鸿苦相妒,况此鸦与䲭。
栖息每非所,羽毛日摧萎。
愿言共高举,结巢碧梧枝。
养此五采翎,远彼百鸟嗤。
【栖息】1.止息;歇宿:一群归鸦,栖息在林间。 2.指隐居:栖息烟霞。
【非所】1.不按规定时间﹔不时。 2.不是人能够正常生活的地方。指监狱﹑边荒之地等。
【栖】
棲【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解釋《唐韻》先稽切《集韻》《韻會》《正韻》先齊切,音西。西本古栖字。《說文》日在西方而鳥棲。故因以爲東西之西。《禽經》陸鳥曰栖,水鳥曰宿,獨鳥曰上,衆鳥曰集。《莊子·至樂篇》養馬者宜栖之深林。或作棲。
又凡物止息皆曰栖。《魏書·顯祖記》栖心浩然。《陶潛·穫下潠詩》聊得從君栖。
又栖遲,遊息也。《陶潛·與從弟詩》栖遲詎爲拙。
又栖栖,猶皇皇也。《論語》何爲是栖栖者與。
又《集韻》《韻會》《正韻》思計切。音細。雞所止。(棲)《玉篇》同栖。鳥棲也。
又《博雅》棲謂之牀。《詩·陳風》衡門之下,可以棲遲。
又草名。《詩·大雅》如彼棲苴。《傳》水中浮草曰棲苴。
又《集韻》《類篇》千西切,音妻。棲棲,簡閱車馬貌。《詩·小雅》六月棲棲,戎車旣飭。
又棲屑,往來貌。《後魏·裴安傳》京師遼遠,實憚棲屑。
【息】
息【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熄。《說文》喘也。《增韻》一呼一吸爲一息。
又大聲歎曰太息。《戰國策》閔王太息。《註》長出氣也。《前漢·高帝紀》喟然太息。《師古註》太息之大也。
又累氣曰累息。《後漢·任延傳》吏民累息。一曰止也。《禮·檀弓》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註》息猶安也。言苟且取安也。王氏曰:且止之辭。
又處也。《詩·小雅》無恆安息。《傳》息,猶處也。
又生也。《周禮·地官》以保息六養萬民。《前漢·宣帝紀》者不可息。《師古註》息謂生長。言劓刖之徒,不可更生長也。
又《禮·月令註》陽生爲息。
又子曰息。《東觀漢記》此蓋我子息也。《戰國策》老臣賤息舒祺,最少。
又《尸子》棄黎老之言,用姑息之語。《註》姑,婦也。息,小兒也。
又出錢生子亦曰息。《周禮·地官·泉府》凡民之貸者,以國服爲之息。
又勞也。《儀禮·鄕飮酒禮》乃息司正。《註》息,勞也。《釋文》勞,力報反。
又休也。《周禮·春官·籥章》以息老物。《註》休息之也。
又《冬官·考工記·梓人》張獸侯,則王以息燕。《註》息者,休農息老物也。
又《釋名》息,塞也,塞滿也。
又國名。
又新息縣,本息故國,徙於東,故加新字。《左傳·隱十一年》息侯伐鄭。《註》息國,汝南新息縣。《釋文》一本作鄎。
又安息,戎國,去長安萬六百里。《風俗通》戎類有六,五曰鼻息。
又土自長息無限,曰息壤。《山海經》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
又姓。《姓苑》今襄陽有此姓。
又息夫,複姓。
又叶私列切,音屑。《蘇軾·遊香積寺詩》把玩竟不食,棄置長太息。幽尋恐不繼,書版記歲月。从心从自,自亦聲。《徐鍇曰》自,鼻也。氣息从鼻出。會意。
【每】
每【辰集下】【毋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武罪切《集韻》《韻會》母罪切《正韻》莫賄切,音浼。《增韻》常也,各也,凡也。《三蒼》曰:每,非一定之辭。《詩·小雅》每懷靡及。《莊子·外物篇》聖人躊躇以興事,以每成功。《郭象註》事不遠本,故其功每成。
又雖也。《爾雅·釋訓》每有,雖也。《詩·小雅》每有良朋。《箋》言雖有良朋也。
又貪也。《前漢·賈誼傳》衆庶每生。《註》孟康曰:每,貪也。《敘傳》致死爲福,每生作旤。
又姓。每當時,漢人。見《印藪》。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佩切,音妹。數也。一曰田美也。《左傳·僖二十八年》原田每每。《註》每有枚、昧二音,義同。
又《集韻》《正韻》謨杯切《韻會》謀杯切,,非。
【非】
非【戌集中】【非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
又《玉篇》下也。
又《玉篇》隱也。
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
又《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