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招【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止遙切《集韻》《韻會》《正韻》之遙切,音昭。《說文》手呼也。《詩·邶風》招招舟子。《傳》招招,號召之貌。《疏》號召必手招之。王逸云:以手曰招,以口曰召也。
又《廣韻》來之也。《書·說命》旁招俊乂。
又求也。《前漢·季布傳》辨士曹丘生數招權顧金錢。《註》招求貴人威權,因以請託也。
又也。《孟子》旣入其苙,又從而招之。《註》招,羈其足也。
又姓。漢大鴻臚招猛。
又《集韻》《韻會》時饒切《正韻》時昭切,音韶。《前漢·禮樂志》體招搖,若永望。《註》招搖,申動貌。
又與韶㲈通。《史記·帝舜紀》禹乃興九招之樂。《註》卽舜樂,簫韶九成,故曰九招。《左傳·昭十二年》祭公謀父作祈招之詩。
又《集韻》《韻會》《正韻》項傳贊》招八州而朝同列。
又揭也。《莊子·騈拇篇》有虞氏招仁義以撓天下。
又叶之笑切,音照。《蔡邕·郭有道》赫赫三事,幾行其招。委辭召貢,保此淸妙。
又叶之由切。音周。《韓愈·祭員外文》於後八年,君從杜侯。我時在洛,亦應其招。
【要】
要【申集下】【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又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
又䙅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又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
又《廣韻》勒也。
又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又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又衞圻之外,謂之要服。《書·禹貢》五百里要服。
又姓。《通志·氏族略》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
又水名。《水經注》濡水,又東南流與要水合。
又靑要,山名。《山海經》靑要之山,寔惟帝之密都。
又高要,縣名。《一統志》屬廣州府。
又與腰通。《說文》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今作腰。別詳肉部。
又《廣韻》於笑切。讀去聲。《篇海》凡要也,要會也。《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晉書·宣帝紀》軍事大要有五。
又《論語》久要,亦讀去聲。《王安石·老人行》古來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須論久要。叶入誚韻。
又《集韻》伊鳥切,音杳。與騕同。騕褭,良馬名。或作要。
又以紹切,音。與偠同。偠紹或作要紹。舒緩貌也。
【聚】
聚【未集中】【耳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正韻》慈庾切《集韻》《韻會》在庾切,徐上聲。《說文》會也。《易·乾卦》君子學以聚之。《禮·檀弓》聚國族於斯。《前漢·高帝紀》五星聚于東井。《管子·君臣篇》是以明君順人心,安情性而發於衆心之所聚。《註》聚謂所同歸凑也。
又《玉篇》斂也。《禮·樂記》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周禮·地官·稍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疏》聚是縣四百里,都五百里中畜聚之物。
又居也,邑落也。《史記·五帝紀》一年而所居成聚。《註》聚謂村落也。
又《秦本紀》幷諸小鄕聚,集爲大縣。《註》萬二千五百家爲鄕聚。《前漢·平帝紀》鄕曰庠,聚曰序。《註》張晏曰:聚,邑落名也。師古曰:聚,小于鄕。
又積也。《禮·月令》孟冬之月,命有司循行積聚,無有不斂。
又《管子·正篇》會民所聚曰道。《註》聚謂衆所宜。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六材旣聚,巧者和之。《註》聚,具也。
又《左傳·莊二十五年》城聚。《註》晉邑。
又《唐韻》才句切《集韻》從遇切《正韻》族遇切,。義同。
又音娵。《史記·歷書》月名畢聚。日得甲子。索隱讀。
又與驟同。《周禮·天官·獸醫註》趨聚之節。《釋文》聚,本一作驟。
又《韻補》叶組救切,音僦。《班固·西都賦》毛羣内闐,飛羽上覆。接翼側足,集禁林而屯聚。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族】
族【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㞺昨木切,音鑿。《說文》矢鋒也。束之族族也。《類篇》一曰从㫃,㫃所以標衆矢之所集。
又聚也。《書·堯典》以親九族。《註》高祖至孫之親。《詩·周南》振振公族。《傳》公族,公同祖也。《周禮·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註》三族,謂父子孫,人屬之正名。《左傳·隱八年》無駭卒,羽父請諡與族。《疏》族者,屬也。與其子孫共相聯屬,其傍支別屬,則各自立氏。
又《書·堯典》方命圯族。《傳》族,類也。
又《書·泰誓》罪人以族。《傳》一人有罪,濫。
又《周禮·地官·大司徒》四閭爲族。《註》閭二十五家,族百家。
又《左傳·襄八年》謀之多族。《註》族,家也。
又《爾雅·釋詁》木族生爲灌。《註》族,叢生。《疏》木叢生者爲灌。
又《莊子·養生主》庖丁解牛,每至於族,吾見其難爲。《註》交錯聚結爲族。
又《集韻》作木切,音鏃。義同。
又千切,音凑。與蔟同。《前漢·律歷志》一曰黃鐘,二曰太族。《淮南子·泰族訓註》泰言古今之道,萬物之指,族於一理,明其所謂也。
又《集韻》《正韻》切,音奏。樂變也。《前漢·嚴安傳》調五聲,使有節族。《註》蘇林曰:族音奏。師古曰:奏,進也。
又《集韻》《類篇》先奏切,音漱。嗾,或作族。使犬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