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iān][lǐ][fù][zhǔ][gǔ,gū]
平仄:平仄仄仄平
吾乡有邓添,千里负主骨。
晨夜窜草间,宛转时虏窟。
胼胝苦何辞,性命间一发。
日车昏荡祲,虹晕或抱月。
魂气相冲搪,鸟兽亦獝狘。
经过百战地,青春暗消歇。
深幸主有灵,全生及城阙。
主母悲喜集,流泪心激越。
主妾事他人,空庭自花发。
主昔为龙蛇,公论不可没。
但感衣食恩,疏戚均赏罚。
在家为义奴,在军为义卒。
庶几衔土乌,尚愧击蛇鹘。
凄凄荐霜露,晰晰上参伐。
不见秦舞阳,悲风动天钺。
【千里】指路途遥远或面积广阔。
【千】
千【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蒼先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先切,音阡。《說文》十百也。
又《廣韻》漢複姓。
又《韻補》叶雌人切,請平聲。《劉劭趙都賦》宮妾盈兮數百,食客過兮三千。越信孟之體,慕姬旦之懿仁。
【里】
里【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良已切《集韻》兩耳切《正韻》良以切,法志》在壄曰廬,在邑曰里。《風俗通》五家爲軌,十軌爲里。里者,止也,五十家共居止也。
又《正韻》路程,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
又憂也。《詩·大雅》瞻卬昊天,云如何里。《箋》里,憂也。
又姓。《左傳·昭十七年》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產。《註》里析,鄭大夫。
又百里、相里,複姓。
又地名。《左傳·宣三年》子臧得罪而出,誘子華而殺之南里。《註》南里,鄭地。
又山名。《史記·封禪書註》高里山,在泰山下。
又《五代史·附錄》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註》沒里者,河也。
又古夫稱妻曰鄕里。《南史·張彪傳》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沈約·山隂柳家女詩》還家問鄕里,詎堪持作夫。
又《正韻》漢制:長安有戚里,人君姻戚居之,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里爲式,然後可以傳衆方。《註》里,讀爲已,聲之誤也。《釋文》里,音以。
【负】
負【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房久切《集韻》《韻會》扶缶切,音婦。《說文》恃也。从人守貝,有所恃也。《史記·魏其武安侯傳》武安負貴而好權。
又《說文》一曰受貸不償。《前漢·鄧通傳》通家尚負責數鉅萬。
又《釋名》負,背也。置項背也。《玉篇》擔也。或作偩。《廣韻》荷也。《易·解卦》負且乗,致至。《詩·大雅》是任是負。《左傳·莊二十年》弛於負擔。
又背也。《禮·明堂位》天子負斧,依南鄕而立。《註》負之言背也。
又依也。《孟子》虎負嵎。《趙岐註》虎依嵎而怒。
又失也。《戰國策》公負令秦與强齊戰。《註》負,猶失也。
又老母之稱。《史記·高祖紀》常從王媼、武負貰酒。《漢書註》如淳曰:俗謂老大母爲阿負。師古曰:《列女傳》云魏曲沃負者,魏大夫如耳之母也。古語謂老母爲負耳。
又敗也。《史記·丞相世家》無益於勝負之數。《孫子·攻謀篇》一勝一負。
又憂也。《後漢·章帝紀》刺史二千石不爲負。《註》負,猶憂也。
又愧也。《後漢·張步傳》負負無可言。《註》負,愧也。
又《廣韻》背恩忘德曰負。《李陵·答蘇武書》陵雖孤恩,漢亦負德。
又《類篇》違也。《史記·信陵君傳》以負於魏。《註》索隱曰:負音佩。
又《唐韻正》叶房以切。《詩·小雅》螟蛉有子,果蠃負之。敎誨爾子,式穀似之。
又叶房遇切。《王延壽·魯靈光殿賦》傍夭矯以橫出,互黝糾而搏負。下岪蔚以璀錯,上崎嶬而重注。○按負字,古音房以反。自《魯靈光殿賦》始讀爲房遇反。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
【骨】
骨【亥集上】【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古忽切《集韻》吉忽切,音汨。《說文》肉之覈也。《釋名》骨,滑也。骨堅而滑也。《靈樞經》腎主骨,張筋化髓榦,以立身。《周禮·天官·疾醫》以酸養骨。《註》酸木味,木根立地中似骨。《疏》謂似人之骨立肉中者。《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屬天,淸而散。屬地,濁而聚。
又牲骨。《禮·祭統》凡爲俎者,以骨爲主。《儀禮·鄕射禮註》以骨名肉,骨貴也。
又姓。《隋書·骨儀傳》骨儀,京兆長安人。
又《唐書·東夷傳》新羅,其族名第一骨,第二骨,以自別。
又苦骨,苦參別名。
又多骨,白荳別名。見《本草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