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诏总宜名让水

出自:宋代·吕祐之《题义门胡氏华林书院》

拼音:[qiān][zhào][zǒng][yí][míng][ràng][shuǐ]

平仄:平仄仄平平仄仄

几朝旌表映门闾,更赏林园入画图。
迁诏总宜名让水,树巢多恐是慈乌。
花迎客馆清香远,竹绕书堂气节殊。
我直紫垣无路到,乱云芳草隔洪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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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迁诏】迁徙之诏令。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迁】

迁【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俗遷字。(遷)〔古文〕音韆。《說文》登也。《廣韻》去下之高也。《詩·小雅》遷于喬木。

遷徙也。《易·益卦》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攺。《書·益稷》懋遷有無化居。《註》懋,勉其民,徙有於無,交易變化,其所居積之貨也。

移物曰遷。《禮·曲禮》先生書策琴瑟在前,坐而遷之。《註》諸物當前,跪而遷移之。

變易也。《左傳·昭五年》吾子爲國政,未攺禮,而又遷之。

徙國曰遷。《周禮·秋官·小司》二曰詢國遷。《註》謂徙都攺邑。

徙官曰遷。《前漢·賈誼傳》誼超遷,歲中至大中大夫。

貶秩曰左遷。《史記·韓王信傳》項王王諸將近地,而王獨遠居,是左遷也。

《張蒼傳》吾極知其左遷。《註》是時尊右左,故謂貶秩爲左遷。

《正韻》謫也,放逐也。《臯陶謨》何遷乎有苗。

君遷,木名。《左思·吳都賦》平仲君遷。

姓。

西烟切,音仙。《前漢·王莽傳》立安爲新遷王。《註》服䖍曰:遷,音仙。師古曰:遷,猶仙耳。不勞假借。

叶七情切,音淸。《琳·大暑賦》樂以忘憂,氣變志遷。爰速嘉賔,式燕且殷。《李翺·祭韓愈文》疏奏輒斥,去而復遷,升黜不攺,正言時聞。(遷)

【诏】

詔【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之少切《集韻》《韻會》《正韻》之笑切,音照。《說文》吿也。《爾雅·釋詁》導也。《註》敎導之也。《又》勴也。《註》謂贊勉。《疏》敎導,卽贊勉也。《韻會》詔者,上下通用之義。《左傳·成二年》欒伯曰:燮之詔也。書何力之有焉。《註》吿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馭羣臣。《註》告也,助也。《莊子·盜跖篇》爲人父者,必能詔其子。《如淳註》敎也。

《廣韻》上命也。秦漢以下,天子獨稱之。《史記·秦始皇紀》二十六年,秦幷天下,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議命爲制,令爲詔。《前漢·周勃傳》軍中聞將軍之命,不聞天子詔。

《廣韻》也。《正韻》播吿之書也。《文心雕龍》漢命有三品,三曰詔書。詔,吿也。《釋名》詔書。詔,昭也。人暗不見事宜,則有所犯,以此示之,使昭然知所由也。《文中子·問易篇》程元曰:續書之有志,有詔,何謂也。文中子曰:志以成道,言以宣志,詔其見王者之志乎。

待詔,官名。《前漢·公孫弘傳》待詔金馬門。《應劭註》諸以才伎召未有正官,故曰待詔。《唐書·百官志》明皇初置翰林待詔。

蠻王曰詔。《唐書·南蠻傳》南詔本哀牢夷後,烏蠻別種也。渠帥有六,自號六詔,曰蒙巂詔、越析詔、浪穹詔、邆睒詔、施浪詔、蒙舍詔。

《正韻》市召切,音紹。《禮·禮器》禮有詔。《註》告道賔主者也。詔或爲紹。

《集韻》之遙切,照平聲。言誘也。

《韻會》時饒切《正韻》時昭切,音韶。《禮·禮器》詔侑武方。《註》詔侑或爲韶囿,武當爲無,方猶常也。

叶朱戍切,音注。《班固·東都賦》申舊章下明詔,命有司頒憲度。

【总】

總【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音摠。《說文》聚束也。《徐鉉曰》今俗作摠,非。《廣韻》合也,皆也。俗作惣。《書•伊訓》百官總巳。《左傳•僖七年》若總其罪人以臨之。《註》總,將領也。《前漢•揚雄傳》解扶桑之總轡。《註》總,結也。《屈原•離騷》紛總總其離合兮。《註》總總,猶繜繜,聚也。

《釋名》總,束髮也,總而束之也。《詩•齊風》總角丱兮。《疏》總聚其髮,以爲兩角。《儀禮•喪服》總六升。《註》總六升者,首飾象冠。

禾稾曰總。《書•禹貢》百里賦納總。《疏》總者,總下銍秸禾穗與稾,總皆送之。

總布。《周禮•地官•廛人》總布。《註》總,讀如租布,謂守斗斛銓衡者之稅也。○按總緫音義各別,今俗以緫爲總,非。詳緫字註。

【宜】

宜【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儀。《說文》所安也。《增韻》適理也。《易·泰卦》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禮·王制》齊其政,不易其宜。

《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註》職方氏所謂靑州宜稻粱,雍州宜黍稷之類是也。

《詩·周南》宜其室家。《傳》宜者,和順之意。

《爾雅·釋詁》宜,事也。《詩·大雅》公尸來燕來宜。《毛傳》宜其事也。

《玉篇》當也,合當然也。《禮·樂記》武之遲久,不亦宜乎。

祭名。《書·泰誓》類于上帝,宜于冢土。《註》祭社曰宜。冢土,社也。《禮·王制》宜乎社。《註》引爾雅,起大事,動大衆,必先有事乎社,令誅罰得宜。

州名。古百越地,庸置粵州,改宜州。

姓。《正字通》元宜桂可,博通經史。

通作儀。《前漢·地理志》伯益能儀百物。儀讀與宜同。

叶五何切,音俄。《詩·鄘風》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叶上佗下何。◎按《音學五書》宜古音魚何反。宜字《詩》凡九見,《易》一見,《儀禮》一見,《楚辭》一見,同。後人誤入五支韻,據此則又非但叶音矣。《集韻》宐,隸作宜。

【名】

名【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武幷切《集韻》《韻會》彌幷切《正韻》眉兵切,音詺。《說文》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玉篇》號也。《廣韻》名字也。《春秋·說題》名,成也。《左傳·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公問名于申繻。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

自呼名也。《禮·曲禮》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呼人之名也。《禮·曲禮》國君不名卿老世婦。

名譽也。《易·乾卦》不易乎世,不成乎名。

《春秋·說題》名,大也。《書·武成》告于皇天后土,所過名山大川。《疏》山川大,乃有名,名大互言之耳。

名號也。《儀禮·士昏禮》請問名。《疏》問名,問姓氏也。名有二種,一是名字之名,一是名號之名。孔安國註尚書,以舜爲名。鄭君目錄,以曾子爲姓名,亦據子爲名,皆是名號爲名者也。今以姓氏爲名,亦名號之類。《周語》有不貢,則修名。《註》名謂尊職貢之名號。

號令也。《周語》言以信名。《註》信,審也。名,號令也。

文字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于方。《註》名書,文也,今謂之字。《疏》名者,卽今之文字也。《周禮·秋官·大行人》諭書名。《註》書名,書之字也,古曰名。

《春秋·解題》名,功也。《周語》勤百姓以爲己名。《註》功也。

《釋名》名,明也,明實事使分明也。

《爾雅·釋訓》目上爲名。《註》眉眼之閒。《說文》引《詩·齊風》作猗嗟䫤兮。

姓。《廣韻》左傳楚大夫彭名之後,唐名初撰公侯政術十卷。

與命通。《史記·天官書》免七命。《註》免星有七名。

《張耳傳》亾命遊外黃。《註》脫名逃籍也。

《集韻》忙經切,音冥。與銘同。志也。詳金部銘字註。

《集韻》彌正切,洺去聲。與詺同。目諸物也。詳言部詺字註。

叶彌延切,音綿。《道藏歌》挺自嘉會,金書東華名。賢安密所戒,相期陽洛汧。

叶莫陽切,音辭》子父易封,三王守名。延延百載,以有成王。

叶必仞切,音儐。《張華鮑元泰誄》烈考中丞,妙世顯名。峩峩先生,誕資英俊。

【让】

讓【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24画部外筆画:17画

〔古文〕餘以不肎救趙。

《玉篇》謙也。《類篇》退也。《字彙》先人後己謂之讓。《書·堯典》允恭克讓。《左傳·文元年》讓,德之基也。

《襄十三年》讓,禮之主也。《禮·曲禮》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疏》應受而推曰讓。《儀禮·聘禮》賔入門皇升堂讓。《鄭註》讓,謂舉手平衡也。

《鄕飮酒禮註》事同曰讓,事異曰辭。

木名。《左思·蜀都賦》交讓所植。《註》交讓,木名。兩樹對生,一樹枯則一樹生。出岷山,在安都縣。

諸羌州名。《唐書·地理志》劒南道有讓川州,開元後置。

《讀書通》通作攘。《史記·司馬相如·封禪書》進讓之道,何其爽與。《漢書》作進攘。

《韻會小補》通作襄。《周禮·地官·保氏·五射·鄭註》一曰襄尺。《釋文》襄音讓,本作讓。

叶如羊切,音穰。《詩·小雅》受爵不讓,至于已斯亡。《說文》本作。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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