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小辱提携

出自:唐代·杜甫《奉赠太常张卿〔土自〕二十韵》

拼音:[cái][xiǎo][rǔ][tí,dī,dǐ][xié]

平仄:平仄仄平平

方丈三韩外,昆仑万国西。
建标天地阔,诣绝古今迷。
气得神仙迥,恩承雨露低。
相门清议众,儒术大名齐。
轩冕罗天阙,琳琅识介圭。
伶官诗必诵,夔乐典犹嵇。
健笔凌鹦鹉,铦锋莹鷿鹈。
友于皆挺拔,公望各端倪。
通籍逾青琐,亨衢照紫泥。
灵虬传夕箭,归马散霜蹄。
能事闻重译,嘉谟及远黎。
弼谐方一展,班序更何跻。
适越空颠踬,游梁竟惨凄。
谬知终画虎,微分是醯鸡。
萍泛无休日,桃阴想旧蹊。
吹嘘人所羡,腾跃事仍睽。
碧海真难涉,青云不可梯。
顾深惭锻炼,材小辱提携
槛束哀猿叫,枝惊夜鹊栖。
几时陪羽猎,应指钓璜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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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提携】牵扶;携带。引申为扶植、提拔:他提携着孩子上车|提携后辈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材】

材【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昨哉切《集韻》《韻會》《正韻》牆來切,音才。《說文》木梃也。徐曰:木勁直堪入於用者。《孟子》材木不可勝用。

《周禮·地官》委人掌斂疏材。《疏》材是木實,榛栗之屬。

《周禮·冬官考工記》五材:金、木、水、火、土也。

六材:木工、金工、皮工、設色之工、刮磨之工、搏埴之工也。

《太宰之職》百工飭化八材:珠、象、玉、石、土、金、革、羽也。

與才同。《書·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

與財通。《孟子》有達財者。

質性也。《中庸》必因其材而篤焉。

《集韻》昨代切,音在。材具也。

叶前西切,音齊。《劉向·列女傳》妻往說公,陳其幹材,列言勞苦。公遂釋之。

【小】

小【寅集上】【小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私兆切《正韻》先了切,蕭上聲。《說文》物之微也。从八从亅。見而分之。《徐曰》亅,始見也。八,分也。始可分別也。《玉篇》細也。《易·繫辭》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左傳·襄三十一年》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

《周禮·天官》有小卿,副貳,大卿,卽小宰等也。

狹隘也。《書·仲虺之誥》好問則裕,自用則小。

輕之也。《左傳·桓十三年》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

《詩·邶風》慍于羣小。《註》小,衆妾也。

《韻輯》白小,魚名。

叶蘇計切,音細。《白居易·懺悔偈》無始劫來,所造諸罪。若輕若重,無大無小。了不可得,是名懺悔。

【辱】

辱【酉集下】【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蓐。《廣韻》恥也。《禮·曲禮》孝子不登危,懼辱親也。

汙也。《左傳·襄三十年》使吾子辱在塗泥久矣。

屈也。《禮·曲禮》君言至,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註》屈辱尊命之臨也。

僇也。《說文》辱,从寸,在辰下。失耕時於封疆上僇之也。

姓,見《姓苑》。

【提】

提【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正韻》杜奚切《集韻》《韻會》田黎切,音題。《說文》挈也。《詩·大雅》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禮·曲禮》凡奉者當心,提者當帶。《疏》屈臂當帶,而提挈其物。

舉也。《周禮·夏官·田僕》凡田,王提馬而走。《前漢·法志》一同百里,提封萬井。《註》提封者,大舉其封疆也。

鼓名。《周禮·夏官·大司馬》師帥執提。《註》馬上鼓,有曲木提持鼓立馬髦上者,故謂之提。

攝提,星名。《史記·天官書》大角兩傍各有三星。鼎足句之曰攝提,直斗杓所指,以建時節。《註》攝提之爲言提攜也。提斗攜角,以接於下也。

挾提,箸名。《禮·曲禮》羹之有菜者用梜。《註》今人或謂箸爲梜提。

提提,安諦也。與媞同。《詩·魏風》好人提提。《疏》行步安舒而審諦也。

菩提,梵語。猶華言正道也。

浮屠所居曰招提。梵言拓鬬提奢,華言四方生物也。後魏創立伽藍,爲拓提境。俗譌拓爲招。《杜甫詩》已從招提遊,更宿招提境。

偏提,酌酒壷也。《拾遺記》唐元和閒謂之注子,後仇士良惡其名同鄭注,乃去柄安繫,名曰偏提。

《集韻》市之切《正韻》辰之切,曰提。

《唐韻》是支切《集韻》《韻會》常支切,。

《唐韻》都禮切《集韻》《韻會》典禮切,音底。絕也。《禮·少儀》牛羊之肺,離而不提心。《註》刲離之不絕中央少者,使易絕以祭耳。

擲也。《戰國策》侍醫夏無且,以其所奉藥囊提荆軻。《史記·絳侯世家》太后以冒絮提文帝。《索隱》服虔提音弟。蕭該音底。蕭音爲得。

《集韻》《韻會》《正韻》大計切,音第。見上史記註。

《漢書·音義》同。

【携】

携【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俗攜字。(攜)《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

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

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

姓。見《姓苑》。或省作㩦。俗作携㩗擕,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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