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科与俦

出自:宋代·宋高宗《文宣王及其弟子赞》

拼音:[sì][kē][yǔ,yù,yú][chóu]

平仄:仄平平平

侁侁申周,四科与俦
逸驾文圃,鼓枻儒流。
冠佩既燕,言动允休。
邵陵得封,可想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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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四科】1.孔门四种科目。指德行﹑言语﹑政事﹑文学。 2.南朝宋东观设置的四门学科。指儒学﹑玄学﹑文学﹑史学。 3.汉代举士的四种科目。 4.指汉代以德行举士的四条标准。 5.唐高宗时举荐人才的四条标准。即孝悌力行﹑经史儒术﹑藻思词锋﹑廉平强直。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制度.四科》。 6.人品四等。即容悦之凡臣﹑社稷之臣﹑天民﹑大人。《孟子.尽心上》:"有事君人者,事是君则为容悦者也;有安社稷臣者,以安社稷为悦者也;有天民者,达可行于天下,而后行之者也;有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 7.诗文的四种形式。即奏议﹑书论﹑铭诔﹑诗赋。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四】

四【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息利切,音泗。《說文》囗,四方也。八,別也。囗中八,象四分之形。

《玉篇》隂數次三也。《正韻》倍二爲四。《易·繫辭》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又》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姓。《正字通》宋有四象,慶元閒知汀州府。

《正字通》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防詐譌易,非四之本義也。

《集韻》息七切,音悉。關中謂四數爲悉。○按《正字通》云平聲音司,引《樂譜》四五讀司烏,不知此特口變易,非四有司音也。《正字通》誤。

【科】

科【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苦禾切,音窠。《說文》程也。从禾从斗。斗者,量也。《徐曰》會意。

《廣韻》條也,本也,品也。《戰國策》科條旣備。

坎也。《孟子》盈科而後進。

等也。《論語》爲力不同科。

科,斷也。《釋名》科,課也。課其不如法者,罪責之也。

取人條格曰科第。《前漢·元帝紀》詔丞相御史,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光祿歲以此科第郞從官。《註》始令丞相御史舉此四科人,以擢用之,而見在郞及從官,又令光祿每歲依此科考校,定其第高下,用知其人賢否也。《後漢·徐防傳》立博士十有四家,設甲乙之科。《註》歲課甲科四十人爲郞中,乙科二十人爲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

木中空也。《易·說卦》科上稿。

科頭。《史記·張儀傳》跿跔科頭。《註》謂不著兜鍪入敵。

科斗,蝦蟆子。一名活東,頭圓大而尾細。古文書形似之。

科雉,獸名。《劉向·說苑》楚莊王獵於雲夢,射科雉。

地名。《水經注》汳水,又東逕科城北。

《廣韻》苦臥切,音課。滋生也。《正字通》植禾本也。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俦】

儔【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4画

〔古文〕音酬。衆也,等類也。《梁元帝·懷舊序》臨水登山,命儔嘯侶。《楚辭·王逸註》二人爲匹,四人爲儔。

通作疇。《前漢·韓信傳》其疇十三人。

誰也。《揚子·法言》儔克爾。與疇同。

《集韻》大到切。與翿同。《說文》翳也。《玉篇》隱蔽也。

叶如切,音除。《韓愈·盧夫人墓誌銘》伊昔淑哲,或圖或書。嗟咨夫人,孰與爲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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